各區(q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根據(jù)《自貢市城鎮(zhèn)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辦法(修訂)》(自府發(fā)〔2018〕17號,以下簡稱《辦法(修訂)》)規(guī)定,在職和退休參保人員可辦理單建統(tǒng)籌轉統(tǒng)賬結合參保方式,目前信息系統(tǒng)已調試完畢,可按程序受理?,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 一、在職參保人員
在職參保人員單建統(tǒng)籌轉統(tǒng)賬結合,以辦理轉換當年單建統(tǒng)籌與統(tǒng)賬結合參保方式繳費差額為標準計算補繳金額,補繳次月起劃撥個人賬戶。
補繳金額=上年度本人月繳費工資×(9.5%-6%)×補繳月數(shù)
上年度本人繳費工資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以上年度全市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補繳基數(shù)。
補繳后,再繼續(xù)以統(tǒng)賬結合方式繳費至退休。無論參保人員何時補繳單建統(tǒng)籌與統(tǒng)賬結合的差額,辦理退休清算時,其統(tǒng)賬結合的繳費年限需達到《辦法(修訂)》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最低繳費年限:以2010年9月30日為基準日,基準日前男滿50歲以上(含50歲),女滿40歲以上(含40歲)的,其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男50歲以下,女40歲以下的,最低繳費年限為20年,方可享受統(tǒng)賬結合退休人員基本醫(yī)療保險待遇。
??? 二、退休參保人員
??? 已辦理職工醫(yī)保退休的人員,可辦理單建統(tǒng)籌轉統(tǒng)賬結合,以2018年單建統(tǒng)籌與統(tǒng)賬結合繳費差額為標準計算補繳金額。其中,2010年9月30日以前辦理職工醫(yī)保退休的,其統(tǒng)賬結合繳費年限需達到10年;2010年9月30日以后辦理職工醫(yī)保退休的,其統(tǒng)賬結合繳費年限需達到《辦法(修訂)》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職工醫(yī)保最低繳費年限:以2010年9月30日為基準日,基準日前男滿50歲以上(含50歲),女滿40歲以上(含40歲)的,其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男50歲以下,女40歲以下的,最低繳費年限為20年,補繳次月起劃撥個人賬戶。此政策執(zhí)行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
補繳金額=6008×(9.5%-6%)×補繳月數(shù)
???月、年具體補繳金額如下(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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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繳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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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繳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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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繳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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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繳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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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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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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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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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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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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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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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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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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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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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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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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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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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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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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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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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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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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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6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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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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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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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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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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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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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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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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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5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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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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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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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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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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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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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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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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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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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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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7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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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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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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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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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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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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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4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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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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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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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作要求
??? (一)高度重視,強化宣傳。單建統(tǒng)籌轉統(tǒng)賬結合參保方式,是一項化解歷史遺留問題的有效舉措,尤其是對已辦理職工醫(yī)保退休的人員,政策具有階段性,各區(qū)(縣)務必站在民生的高度,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工作,確保政策的有效落實。
(二)嚴格政策,做好解釋。在職人員單建統(tǒng)籌轉統(tǒng)賬結合參保方式,可以自行選擇轉換補繳的時間,但要避免隨意性。各區(qū)(縣)要根據(jù)政策規(guī)定做好解釋工作,避免出現(xiàn)因政策理解有誤出現(xiàn)轉換后不能享受統(tǒng)賬結合退休待遇。
(三)充分準備,開通系統(tǒng)。退休人員單建統(tǒng)籌轉統(tǒng)賬結合,時間緊、任務重,各區(qū)(縣)要抓緊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涉及系統(tǒng)問題要及時與市局信息中心聯(lián)系,務必讓有轉換需求的退休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轉換補繳工作。
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