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醫(yī)保局、市場監(jiān)管局、商務委,各定點零售藥店:
??? 根據(jù)《健全上海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辦法》(滬府辦規(guī)〔2021〕18號),為規(guī)范和完善本市職工醫(yī)保個人賬戶使用范圍,現(xiàn)就個人賬戶資金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yī)療器械、醫(yī)用耗材通知如下:
一、資金使用要求
2023年7月1日起,個人賬戶資金可以用于支付本市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yī)療器械、醫(yī)用耗材發(fā)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參保人員購買時,先由個人賬戶當年計入資金支付,不足部分由歷年結余資金支付;個人賬戶資金不足的,可按規(guī)定使用家庭共濟賬戶資金支付;同時購買器械耗材和藥品的,器械耗材先于藥品使用個人賬戶資金結算。
二、器械耗材范圍
遵循市民常用、需求度高、安全性好、適用性強的原則,確定可使用個人賬戶資金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的醫(yī)療器械、醫(yī)用耗材范圍,并實施動態(tài)調整。本通知所確定的購買范圍,僅適用于個人賬戶資金在定點零售藥店的規(guī)范使用和結算,不涉及本市基本醫(y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調整或擴展。
三、規(guī)范有序銷售
各定點零售藥店應合理定價、明碼標價、按需銷售,為參保人提供質量可靠、價格適宜的醫(yī)療器械和醫(yī)用耗材,確保銷售行為規(guī)范有序。同時,定點零售藥店應落實國家及本市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引導參保人員合法合規(guī)使用個人賬戶資金。
四、加強綜合管理
醫(yī)保部門做好在定點零售藥店使用個人賬戶資金購買醫(yī)療器械、醫(yī)用耗材的費用結算。藥品監(jiān)管部門加強對定點零售藥店銷售醫(yī)療器械以及按照醫(yī)療器械管理的醫(yī)用耗材的質量安全監(jiān)管。商務部門加強對藥品流通行業(yè)的指導。
五、其他
(一)本通知實施后,原根據(jù)《關于試行個人賬戶支付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yī)用口罩費用的通知》(滬醫(yī)保待遇發(fā)〔2022〕23?號)、《關于切實做好本市疫情防控醫(y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滬醫(yī)保醫(yī)管發(fā)〔2022〕17?號),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yī)用口罩及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的費用,按照本通知第二條規(guī)定執(zhí)行。原文件規(guī)定與本通知規(guī)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規(guī)定為準。
(二)上海醫(yī)藥商業(yè)行業(yè)協(xié)會牽頭加強行業(yè)自律,引導定點零售藥店規(guī)范銷售,積極推薦購買范圍并解釋好各類醫(yī)療器械、醫(yī)用耗材具體內涵。
(三)參加本市市民社區(qū)醫(yī)療互助幫困計劃的人員,參照執(zhí)行。
?
上海市醫(yī)療保障局? ?
上海市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
?2023年6月23日? ?
附件
可使用職工醫(yī)保個人賬戶資金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的醫(yī)療器械、醫(yī)用耗材范圍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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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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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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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名稱
|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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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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頸/腰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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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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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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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用退熱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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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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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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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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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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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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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用護理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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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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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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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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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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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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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用棉球/簽(酒精/碘伏/脫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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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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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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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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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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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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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chuàng)口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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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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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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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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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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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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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用紗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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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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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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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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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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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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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用繃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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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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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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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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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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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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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用膠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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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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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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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用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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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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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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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腔清洗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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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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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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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壓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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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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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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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便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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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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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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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糖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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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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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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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護理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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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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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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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氧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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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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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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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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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試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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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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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氧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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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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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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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酸檢測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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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試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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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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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用體溫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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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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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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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門螺桿菌檢測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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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試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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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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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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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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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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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糖測試條/試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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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試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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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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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用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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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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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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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孕盒/試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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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試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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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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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島素注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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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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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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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片/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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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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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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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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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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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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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用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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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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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范圍內醫(yī)療器械、醫(yī)用耗材具體內涵,由上海醫(yī)藥商業(yè)行業(yè)協(xié)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