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勞社醫(yī)〔2007〕106號
各市、縣(市、區(qū))勞動(人事勞動)保障局:
根據(jù)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從醫(y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中刪除替加色羅制劑的通知》(勞社廳函〔2007〕226號)要求,為保證參保人員的用藥安全,決定刪除《浙江省基本醫(y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2005年版)中的替加色羅(西藥第843號)。各地要及時做好醫(yī)療保險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中相關藥品的調(diào)整工作。
本通知從文到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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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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