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藥品生產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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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6日,吉林省物價局發(fā)布了《關于核定青霉素等部分基本藥物補充劑型規(guī)格零售指導價的通知》(吉省價格[2009]199號),公布了《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公布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9]2489號)及《關于貫徹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的通知》(吉省價格[2009]197號)中所列藥品部分補充劑型規(guī)格的零售指導價格,請各藥品生產企業(yè)認真查閱文件附表,列入附表中的藥品不需進行價格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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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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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醫(yī)藥采購服務中心
200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