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常態(tài)化開展藥品掛網申報的通知》(湘醫(yī)保函〔2025〕31號)要求,各相關企業(yè)于12月1日至10日在湖南省醫(yī)藥集中采購平臺(即“湖南省醫(yī)療保障信息平臺招采管理系統”)完成了藥品掛網申報工作,已掛網中成藥生產企業(yè)完成了日均費用申報工作,現將產品申報信息分類公示,并對后期工作明確如下。
????一、價格公示藥品。本次新申報化學藥(含生物類似藥)(藥品清單詳見附件1)和中成藥(藥品清單詳見附件2)按限價確認后掛網,若企業(yè)申報價格高于限價,在確認環(huán)節(jié)可將申報價格調整至不高于限價。
????二、未如實申報全國最低價藥品。經與全國掛網藥品價格一覽表比對發(fā)現部分藥品未如實申報同價格形成方式的全國最低價,本次不受理其申報(關聯醫(yī)保編碼、申報企業(yè)、注冊證明號等信息)(藥品清單詳見附件3),并按《關于建立醫(y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實施意見》(湘醫(yī)保發(fā)〔2024〕13號)相關條款予以處置。
????三、其他藥品。根據價格治理相關要求,個別藥品(藥品清單詳見附件4)的申報價格與已掛網同類藥品價格相差較大,請按附件5內容填報《藥品成本和價格構成情況表》,并授權我局公示(委托書模版見附件6、公示時對主要輔料名稱、包裝材料名稱予以保密)。相關企業(yè)應于12月24日17時前登錄招采管理系統,通過“申投訴管理”模塊選擇“12月常態(tài)化申報”項目進行申訴,并上傳加蓋公章的附件5、6(PDF版),后期按申訴處理意見予以處置。
????四、后續(xù)對申報掛網藥品的基藥屬性同步公示,請相關企業(yè)按《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進行復核。
????五、自本期開始,藥品掛網申報信息均在局官網公示,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招采管理系統均同步轉發(fā)。
????價格確認流程:相關藥品生產/代理企業(yè)可進入招采管理系統的【藥品招標管理】-【價格聯動管理】模塊的【西藥中成藥】頁簽,在【待確認】頁簽下找到相應產品,點【編輯】進入詳情,填報不高于最小包裝掛網限價的最小包裝掛網申報價格,最后點【保存并提交】按鈕完成確認,確認后各相關企業(yè)應于1個月內完成配送關系建立,以供醫(yī)療機構采購。
????公示期為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17時。如有異議,請于12月24日17時前將加蓋單位公章的申投訴和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通過湖南省醫(yī)藥集中采購平臺申投訴模塊遞交,未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申投訴或公示期后的申訴視為無效申投訴,不予受理。對公示結束后無異議的產品,按確認的價格掛網;對涉及申投訴產品按申投訴處理意見處置。
湖南省醫(yī)療保障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