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藥品生產、經營企業(yè):
按照國家醫(yī)保局價采中心《關于落實掛網藥品價格風險預警標識的通知》(醫(yī)保價采函〔2026〕2號)、黑龍江省醫(yī)療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完善藥品掛網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現(xiàn)就開展落實掛網藥品價格風險“紅黃標”預警標識(第一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風險處置范圍
國家9-11批集采相關藥品(見附件)
二、風險處置規(guī)則
1.國家集采中選藥品在非供應地區(qū),高于自身中選價格的1.5倍或同品種最高中選價的為黃標(紅標=黃標/1.8*3)。
2.國家集采未中選已過評同通用名藥,高于全國最高中選價的1.8倍為黃標,高于全國最高中選價的3倍為紅標。
3.國家集采未中選參比制劑,高于同通用名藥最高掛網價格的1.8倍為黃標;同通用名藥最高掛網價超過同通用名藥黃標價格的,以同通用名藥黃標價格為錨點執(zhí)行該參比制劑的黃標預警標識。暫不執(zhí)行紅標預警標識。
4.國家集采未中選未過評同通用名藥,高于全國最高中選價的為黃標(紅標=黃標/1.8*3)。
豁免情形:口服固體制劑藥監(jiān)部門審批的最大規(guī)格價格不高于0.2元/片(粒)的,其他規(guī)格的豁免標準按含量差比價計算。注射劑小水針最小制劑單位掛網價格不高于1元、大輸液最小制劑單位掛網價格不高于2元的。
三、價格調整時間及方式
1.調整時間:即日起至2月10日,在調整時間結束后仍存在價格風險的將進行“紅黃標”預警標識。
2.調整方式:登錄黑龍江省醫(yī)療保障信息平臺,進入“動態(tài)調整管理”→“掛網動態(tài)調整申請”→“發(fā)起調整”→“掛網價格”模塊自主調價。
黑龍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黑龍江省政府采購中心)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