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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浙江省政府采購中心關于浙江省非免疫規(guī)劃疫苗(流感疫苗(亞單位6月齡及以上))開放式框架協(xié)議采購項目的征集公告

所屬項目:2025年浙江省非免疫規(guī)劃疫苗開

發(fā)布時間:2026-05-15

信息來源:查看

正文: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稱:?浙江省政府采購中心

征集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qū)寶石一路3號浙江省政府采購中心

征集人和聯(lián)系方式:?蔣文菲(0571-88907796)

二、采購項目信息

項目名稱:?浙江省非免疫規(guī)劃疫苗(流感疫苗(亞單位6月齡及以上))開放式框架協(xié)議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ZZCG2026J-ZJ-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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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項編號和名稱 最高限制單價 采購人范圍
1-流感疫苗(亞單位6月齡及以上) 協(xié)議價 ≤ 298元 指定采購單位

三、供應商資格條件及其審查方法和標準:

??????項目名稱:??

序號 供應商要求類型 供應商要求內容
1 基本要求 (1)承諾書(格式見附件); (2)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事業(yè)單位則提供有效的《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3)服務及售后方案(格式自擬);
2 基本要求 (4)具有有效的藥品生產(或經營)許可證、藥品注冊批件,有效期內的生物制品批簽發(fā)證明(流感疫苗如無批簽發(fā)證明的,可提供國家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或省級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接受檢驗回執(zhí));進口疫苗的還應具有進口藥品通關單及進口產品代理協(xié)議;(5)報價響應表。
3 信用要求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和《關于規(guī)范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設定及資格審查的通知》(浙財采監(jiān)〔2013〕24號)第六條規(guī)定,且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四、框架協(xié)議的期限:

2026年05月15日-2027年05月31日

五、訂立開放式框架協(xié)議的邀請:

詳見征集公告

六、供應商提交加入框架協(xié)議申請的方式、地點,以及對申請文件的要求:

申請程序
1.項目有效期期滿前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可隨時提交加入申請。
2.申請程序均在浙江政府采購網上在線申請(申請地址:https://agreement.zcy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instanceCode=ZJKJXY),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請。
3.供應商在浙江政府采購網登記成為正式供應商后(尚未登記成為正式供應商的,可通過浙江省政府采購網進行供應商登記,鏈接如下: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11-11%2012:00:23;登記免費,但不包含CA申領。),按流程申請,具體操作詳見政采云平臺服務中心幫助文檔或咨詢政采云平臺客服熱線。
4.申請時需提供一份申請文件,包含以下資料(原則上推薦使用PDF格式上傳文件):
(1)承諾書(格式見附件);
(2)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事業(yè)單位則提供有效的《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3)服務及售后方案(格式自擬);
(4)具有有效的藥品生產(或經營)許可證、藥品注冊批件,有效期內的生物制品批簽發(fā)證明(流感疫苗如無批簽發(fā)證明的,可提供國家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或省級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接受檢驗回執(zhí));進口疫苗的還應具有進口藥品通關單及進口產品代理協(xié)議;
(5)報價響應表。
其中資料(1)(2)(3),供應商須上傳一份合并的PDF文件;資料(4)(5),每個產品上傳一份合并的PDF文件,如有多個產品的、將多個PDF文件打包上傳。

七、適用框架協(xié)議的采購人范圍:

浙江省內各市、縣(市、區(qū))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八、協(xié)議方的權利和義務:

詳見框架協(xié)議文本

九、入圍供應商清退和補充規(guī)則:

(一)浙江省政府采購中心或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fā)現(xiàn)入圍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由浙江省政府采購中心解除與其簽訂的框架協(xié)議: 1.惡意串通謀取入圍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虛假材料謀取入圍或者合同成交的; 3.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采購人請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約定履行的; 5.框架協(xié)議有效期內,因違法行為被禁止或限制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 6.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guī)范》的相關規(guī)定; 7.框架協(xié)議約定的其他情形。 入圍供應商有上述1、2、3情形之一的,由浙江省政府采購中心移送省財政廳依照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付費標準、費用結算方式:

支付方式:采購單位按照框架協(xié)議采購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十二、入圍產品升級換代規(guī)則:

1.申請產品信息變更、升級換代或用新產品替代的,變更后的產品配置參數、服務內容等不得低于原入圍產品。 2.申請價格變更的,變更后的價格不得高于原入圍價格。

十三、用戶反饋和評價機制:

根據《政府采購框架協(xié)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浙江省財政廳關于簡化供應商信息登記和試行供應商誠信管理的通知》等相關規(guī)定,在網上采購系統(tǒng)中設置相應考核指標,接受采購人和服務對象對入圍供應商履行框架協(xié)議和采購合同情況的反饋與評價,并將用戶反饋和評價情況向采購人和服務對象公開,作為第二階段直接選定成交供應商的參考。

十四、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詳見征集公告

提交申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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