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提升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功能推進醫(yī)保藥品支付標準全覆蓋改革方案》(浙醫(yī)保發(fā)〔2020〕14號)精神,前期已掛網產品中,企業(yè)補充遞交了價格信息。現將相關價格信息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示時間為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止。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工作時間)遞交相關書面材料至省藥械采購中心。
二、相關生產企業(yè)應如實申報價格信息,若發(fā)現產品提供信息不實或應提供但未提供信息的,將按《浙江省醫(y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試行)》(浙藥采〔2020〕10號)等藥品集中采購相關規(guī)定處理。
三、涉及藥品基礎庫資質不合格的產品,請及時澄清維護合格。屆時仍未合格的,暫不予掛網價格,待維護合格后再行處理。
聯系方式:0571-86401737;地址:杭州市拱墅區(qū)江南巷2號三號樓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