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采購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25年度汕頭海關藥品采購項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購單位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汕頭海關
??二、采購項目名稱:2025年度汕頭海關藥品采購項目
??三、項目地址:汕頭市珠江路34號
??四、項目內容及需求:
??為保障我關醫(yī)務室日常配備需求,需采購相關藥品。詳見附件1《2025年度汕頭海關藥品采購目錄》。
??1、供應商每個月按照我方要求提供相關藥品。
??2、送貨服務范圍為汕頭市、梅州市、潮州市、揭陽市和汕尾市的指定地點,要求當天送達。
??五、時限要求: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六、預算金額:¥150000.00元
??七、采購方式:比選采購(綜合評分)
??詳見附件2《2025年度汕頭海關藥品采購項目評分標準》。
??八、報名供應商有關要求:
??1、報名供應商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并取得合法企業(yè)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藥品經(jīng)營許可證和銷售處方藥的資質。
??2、報名供應商提供投標截止日期前一年內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作為證明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請?zhí)峁┫鄳C明材料。
??3、報名供應商須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
??4、報名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5、供應商在報名時須提交通過“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與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查詢到的供應商自身的信用記錄截圖復印件(加蓋公章)作為信用信息查詢記錄證據(jù)存檔。
??6、本項目不允許轉包,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九、請有意向的供應商按照附件3《報名資料目錄表》的要求,將報名資料裝訂送至汕頭海關后勤管理中心(汕頭市龍湖區(qū)珠江路38號306房)辦理報名手續(xù)。
??十、聯(lián)系人:梁同志 ;聯(lián)系電話:88078268。
??十一、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3月26日。
??汕頭海關后勤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4日